积极应对疫情发展变化,切实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,2020年启东市范围内普通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正式开始。
一、返还对象
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普通参保企业。
注:劳务派遣企业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待上级政策明确后,另行通知。
二、返还对象
1.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、省及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;
2.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“僵尸企业”名单;
3.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,2019年度缴费满12个月且仍在正常参保缴费;
4.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1.76%,其中,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高于5.5%,参保职工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%。
三、发放标准
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%;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返还一次。
四、资金用途
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、缴纳社会保险费、转岗培训、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。
五、申请流程
1.失业保险费年缴费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,2020年无需申请,符合条件的直接拨付;
2.其余企业填写《启东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》签字盖章后,彩色扫描件(或拍照)提交市就业处失业科(填写前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核对数据)进行申请,无需提供书面材料。
六、申请时间
截止2020年年底
七、联系电话
83313274
附件:启东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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